※ 交通部发布《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则》※
 
  近日,交通部以“交公路发[2002]590”文件发布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则》,规则主要明确以下几点内容:
1、凡产品已列入汽车产品公告的企业,对现销售及拟投放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的车辆,均可自愿申请客车等级评定;
2、交通部负责国产或进口高级客车的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工作,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所属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的或进口的中级客车的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工作;
3、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中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时,应同时抄报交通部并抄送全国其他各省份。其它各省份对该省交通主管部门发布的《中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应当予以认可,不得重复进行中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4、交通部和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每隔4个月发布一批《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和《中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5、交通主管部门对公布后的车型实施动态管理。由于用户要求变更配置导致低于原定车型等级要求时,经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核准后,可以降低至相邻等级投放道路运输市场。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荆长路33号 邮编:310023
销售热线:0571-85226567
传真:0571-85229535 85229536
邮箱: zjfdkc@feidie-bus.com

进入网站流量分析系统

ENGLISH VERSION